2009年5月6日 星期三

網路事業的營運模式及功能發展(一) (10)


現有網站的營運模式III 
3.平台使用的抽成和付費
這樣的營運模式在這幾年來反而變成最普遍的潮流,例如購物網站、代買網站、拍賣網站、租屋網站、家教網站、人力銀行、相親網站、虛寶販賣、網路訂位訂票、場地租借等等都可以歸屬在這一類,有的時候是對賣家收費,也有的時候是針對使用者、刊登者來收取,有些是上架或刊登就需要付費,也有些是發生在成交或者配對成功時的抽成或付費。
這部份的獲利模式會比較穩定也比較合理,更可以支撐網站的整個營運成本,畢竟使用者付費是普遍被接受的,何況在上面交易的產品或需求服務,都是雙方甚至是多方都強烈需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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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要經營這樣的平台卻是非常的不容易,使用功能要強大、系統要穩定、會員人數要眾多、行銷活動要多辦,甚至背後相關的金流、資訊安全流等都需要極為嚴格的認證,如此才能夠吸引使用者都來此網站,否則這部份的模式將很容易模仿,也會遇到許多相似的甚至提出免費服務的競爭者,尤其是這樣的平台大者恆大的特性越是強烈,若不能當個先驅或者市場領導者,也應該在功能取向和目標族群的選擇,另闢一條康莊大道。
比較值得探討的是,由於會遇到許多的競爭對手,所以平台式的收費也衍生出許多的特殊的獲利模式,接下來談到的一些模式就同時並存在這樣的平台之中。

4.
平台加值服務
這通常是藉著平台的功能佈建所延伸而出的,例如金流處理機制、第三方公證處理、物流方案解決、簡訊服務、空間加大、速度加快、特殊功能使用等等,這部份的收費可能和使用者或購買者直接拿取,但比較多的時候會是和平台業者共同拆帳,若這套機制同時被許多平台認可使用,那麼也會是一筆龐大的收入。
5.銷售會員資訊內容
    一個網站的資訊內容可以有許多種,最早大家認知的就是龐大會員資料庫的資訊內容,這些內容對於許多需要大量曝光的業者而言,是個相當重要的行銷資料庫,不過當網友開始厭惡了這樣的疲勞性曝光,加上法律開始對於網路上個人隱私的限制後,這樣的資訊內容實際上是不可以販賣的。窮則變、變則通的網路經營者,也開始做了些許的變化,例如提供整體的統計資料而非個資、或者有意無意的取得會員同意寄發廣告相關信、玩一些文字遊戲等等,這都讓會員的資訊內容依然可以是一個價值之所在。
做為這樣的營運模式必須非常的小心,最好是能夠和鎖定特殊族群的公司合作,針對他們要的行銷對象,做不會侵犯隱私,又能符合會員期待和需求的宣傳廣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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