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

凡事起頭難---機會發展篇(二)(7)


經營網站的法律責任
  還是得提媽媽和我說的那一番話:「你要創業沒關係,經營事業是非常的艱鉅,若真的經營不善也沒有關係,但千萬不可以有意或無意違反法律,寧願倒閉也不要跑法院。」問題是,經營一個類似web2.0網站的事業,會有怎樣的法律問題呢?
  說真的一開始認為單純的經營一個網路平台,不會面臨到太多的法律問題,但真的深入瞭解後,才發現我實在有夠天真的,主要的法律層面像是「責任歸屬」的問題,很多的網站都會有免責聲明的公告,告訴使用者在網站平台上的作為請自負責任,平台業者只是提供一個平台讓大家互動,至於上面的消息正確或者安全與否,或者進一步的互動產生了什麼樣的問題,都和業者無關,使用者必須明白瞭解這樣的一個聲明。
##ReadMore##
  若真的發生事情有那麼容易撇的一乾二淨嗎?我自己認為平台業者多少必須負擔相關的責任,而且相關的「意外」問題越想越多,想到都讓自己會怕。儘管自己不是開餐廳、也不是販賣食物原料或成品,但若使用者在我的合購平台上刊登有問題的產品,又讓其他使用者也跟著受害,那麼我有罪責嗎?其他人是否可以說因為他們上這個平台才因此購買到這商品,因為他們相信這平台才去安心購買。如同我去逛百貨公司,吃了地下街的食物有問題後,我當然可以告商家,但是我能夠連百貨公司一起告嗎,因為我是來逛你們的店才因而吃到這有問題的東西,因為你們沒有負起監督的責任,讓這些商家繼續營業下去。
  事實上,站在使用者或消費者的立場來看,這樣說也蠻有道理的,但我現在卻變成是業者的角色了,我當然覺得很冤枉,那麼多的合購商品我哪有能力去一一檢驗其安全與否,那麼多人在貼圖、貼連結、貼文章,我也很難去檢查是否合法,我也無法確保那麼多的揪團是否團長都是好人,但是真的發生問題我到底該怎麼辦呢?
會員條款
  參考並詳細閱讀過很多網站經營業者的會員條款、免責聲明,才發現原來大家都是這樣的玩的,盡量把責任和義務都推給使用者,不停地宣稱、不停地做假設、不停地歸因給使用者必須自己判斷。其實每個人都看過無數次這樣類似的條款,你每加入一個會員、安裝一套軟體都會看到,只是大家習慣性的一直按next跳過,並沒有人真正好好的深入閱讀過,包括之前的我在內。
  而為了撰寫專屬於自己網站的會員服務條款、免責聲明、隱私權政策等關於網站使用的文件,我就參考好幾家知名的網站,並認真仔細的好好研究,瞭解為什麼他們要寫這個、為什麼要用這個語氣、為什麼要做這個假設,並思量自己網站的特性和可能碰到的問題,擬出一份新的會員服務條款,並不斷地加以修正,這過程雖然很費時間和精神,但卻是不可以輕忽的,一個專業的網站業者應該擁有一份專屬於自己網站的會員服務條款,不僅保障使用者更是保障自己。
我也找了一些法律同學詢問相關的法律處理事項,他們認為網路上的案例,目前沒有太多的實例,更沒有很相關貼近的法條加以規範,業者能做的就是盡量聲明,至於這些聲明是否俱有那麼多的法律效力存在,其實不一定存在,主要還是看法官,但通常法官會比較挺使用者這邊。而責任歸屬也會和是否直接和間接有關,並考量執行細節上的比例問題和一般性思考,若網站有收會費或相關的加值費用,那麼直接的責任一定是跑不掉,間接的話就是靠廣告來收益,而廣告收益卻是因為這些使用者的關係而得到,此時,間接的責任也是有。
總之,業者能做的就是盡量做到告知的義務、把會員服務條款寫的仔細一點、合理一點,同時也把預防的機制給強化,並多付點心力在監督的過程,一定是無法把事情做到百分之百的安全,絕對安全的創業是不存在的,但是過程中的付出和努力是可以接受公評的。

HEMiDEMi Technorati Del.icio.us MyShare個人書籤 Yahoo

0 意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