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

網路事業的營運模式及功能發展(一) (07)


獲利模式是原罪還是聖經
汲汲於思考著獲利模式的建立,的確有助於往成功邁進,但有時候卻又會讓網站的發展受限,在初期就有太多綁手綁腳的限制,因為每一步都會以能否賺錢來當最終考量點,而非以使用者最適感官來思考。
仔細去思考現今絕大多數網站的成功,都不是一開始就以獲利為目的,而是站在不斷滿足使用者需求為最大考量的立場出發。要創新一個事業的確必須先發掘現況的不方便與痛苦所在,創業管理告訴我們解決消費者的不便、增加他們的滿足,就會有商機的存在,很抱歉,這樣的說法在網路世界中並不是定律,更不一定會有反應產生,之前談到網路特性就是讓網路獲利模式不易建立的原因,所以當以為立即一看到不方便就想到可以有獲利,這在網路的經營過程中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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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創辦人原先的構想起源,就是發現當學生做報告時,找尋資料有一定的難度和不完整,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他們很單純的做了非常強大的搜尋引擎網站,協助大家找資料。那時,他們絕對想不到日後會成為全球最大的網路市值公司,更想不到現今主要的獲利來源可以是來自關鍵字、排序、網路廣告等等。
Youtube創辦人的初衷,也是在一次的party結束後,有感於大家錄影機裡的影片檔,不易流傳和分享,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,他們開始建立最棒、最大、最快的網路線上影音分享平台,讓好友們可以分享彼此的影片,這樣的平台雖然至今仍無明確的獲利模式,但看到他們的併購價後,誰敢說他們不成功呢?
台灣的無名小站創辦人,當初也是為了愛看美女圖、為了讓大家分享圖片,進而架了這樣的相簿分享網站,儘管這不是先驅、過程手法也備受爭議,但就賣給雅虎的價錢來看,終究是成功了,但絕對成立的是當他們還在實驗室時,並沒有預見會有這樣的結果,更不用說若不去做相簿,會有機會做到能有獲利模式的部落格和廣告整體行銷服務。
在創業管理的教育和個案中,我們也常常看許多的創業家,最後成功的業務和營運模式都不是當初他們做的與想的,但如果沒有當初先踏出去的那一步,也不會輪到我們來討論他們之所以成功的因素。創業的這條路上,是種試誤、更是種瞎子摸象,儘管非常不科學也不負責任,但這卻是人性化的過程,若能事事當初都想到,那創業英雄也並非那麼得來不易了。
所以在網路創業的路上,我比較看重的是這個idea是否吸引人,至於該如何獲利,我是站在比較樂觀的角度認為,生命一定會找尋到它的出口,只要方向是對的,是能夠適時修正與填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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