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

凡事起頭難---人才組織篇(一)(7)


合作事宜和股權分配
創業團隊談合作模式是最尷尬且最難處理的一件事,大家或許在談理想、談願景時,都能夠侃侃而談並相言甚歡,但一談到合作模式往往是最難以啟齒的一塊,但這一塊卻又是組織團隊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,我認為凡事都應該把規則和醜話講在前,不希望一開始夢幻的結合最後變成美麗的誤會,導致雙方不僅接下來無法合作,公司難以繼續或收場,更變成互不見的仇人。
我們從一開始雙方可以投入的資金、資源、時間、能力分別做評估,再談雙方的股權分配和責任機制,由於我們都有共識,一開始一定要談到雙方都能夠接受,且願意努力負責的接受機制,所以過程中非常仔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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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都是比較自私,在談股權分配時,也就是日後收成獲利的重要依據時,都會斤斤計較且考慮再三,就我而言,這個點子是我想的、事業是我計劃經營的、金錢是我出的,理應佔有絕大多數的股份,我也告訴他,我願意給他付出勞力所應得的每個月薪水,但也希望他能夠一開始即出一部份的資金,這代表著這公司他也是生命共同體,會有認同感,對我而言比較有保障。
他的立場是,不在意初始的這些棉薄薪水,也不缺這些錢,但需要的是擁有股份的權利,但同時他無法提供太多的時間和資金投入,他強調的是技術入股這一部份的權利。
聰明的人都知道一個網站所謂的大成功,絕對不會是領單純的月薪和年薪,一定是未來這網站大紅大紫被收購或上市時,擁有股權的人會是最開心,因此他希望以一個技術夥伴的身份,藉此佔有一部份的股權。
技術入股該如何鑑價和評估自有一套方式,但重點還是得雙方同意,我認為他不是完全的技術入股,因為我們談的合作模式是他扮演著技術總監的角色,去監督掌控外包出去的網站架設部份,而不是由他來寫個這網站,所以我並不認為他所謂的技術入股可以取得太多的股權,但我又知道沒有他,我擁有再多的股權都是沒有用,為了要拉攏他,必須讓他有未來、有甜頭,因此我也不願把話說死,只是把主客觀的立場和資源形勢分析給他聽,讓他自己判斷。
最後是由他自己提出的股權結構機制,詳細的內容我已經忘了,但大約是我出九成的資金佔有七到八成的股權,他出一成的資金,佔有一至二成多的股權,我們兩個是平行的夥伴關係,任何一個決策都需要雙方的同意,之後的增資比例和股權膨脹部份,則需要日後雙方的繼續討論和認同才可定案。
我們同意先就這個機制回去再想想合作的可能,但經過幾天,他告訴我他考量到他女朋友在台北,必須常跑台北,且他預計年底完婚怕擔誤到大事的理由,婉轉回轉了合作的可能性,至此,我又嘗到了找夥伴的挫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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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意見:

Lawrence 提到...

上述的情況是發生在你身上喔?

weiter 提到...

當然啊 真實的狀況
你當初的一句話我也有寫進去啊